聘請外傭,要買什麼保險

在香港,外籍家庭傭工(外傭)主要來自菲律賓和印尼,現時最低工資為每月港幣5,100元,膳食津貼為1,236元,並享有《僱傭條例》下的法定假日及標準僱傭合約保障。近期政府加強規管、提供補助及推行安全措施,反映外傭在香港生活與工作的挑戰與政策更新。

外藉家庭僱員在香港的核心要求是:僱主必須按《僱員補償條例》為其購買僱員補償保險(俗稱勞保),否則屬違法。除法定勞保外,很多僱主會另外買家傭綜合保險,以涵蓋門診、住院、遣返、補聘、僱主法律責任等額外保障。

法例重點

外籍家庭傭工受《僱傭條例》及《僱員補償條例》保障,並受標準僱傭合約約束。僱主必須為家傭投購有效的僱員補償保險,保障僱主在法律上就工傷承擔的責任;不投保便僱用屬違法。此外,標準合約亦要求僱主在受僱期內為家傭提供免費醫療,包括診症、住院及牙科急診等,這是法定保險以外的僱主責任。

綜合家傭保險與勞保有何分別

綜合家傭保險和勞保的最大分別,在於保障範圍:勞保只屬法定最低要求,主要保障外傭在工作期間因工傷、職業病而引致的僱主法律責任;綜合家傭保險則是在勞保基礎上,再加上門診、住院、遣返、補聘、個人意外等額外保障。

勞保涵蓋甚麼

勞保即僱員補償保險,是香港法例要求僱主必須為外傭購買的保險。它主要處理工作期間的受傷、職業病、醫療費用、工資補償、永久傷殘及死亡等法定補償責任。簡單講,勞保的重點是「合規」和「工傷責任」。

綜合家傭保險涵蓋甚麼

綜合家傭保險除了包含勞保的基本保障外,通常還會加上外傭的門診、住院、手術、牙科、個人意外、遣返原居地、補聘新家傭、財物損失等保障。有些產品還會保障僱主因外傭不忠實行為而造成的損失。因此它更像是「加強版」家傭保障方案。

綜合保險有什麼除外責任

綜合家傭保險一般的除外責任,包括:

常見不保事項

·       戰爭、內戰、核武、輻射、恐怖活動。

·       自殺、自殘或企圖自殺。

·       懷孕、分娩、流產、墮胎及其併發症。

·       既有傷病或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,部分保單還會設等候期。

·       例行/一般身體檢查、療養性治療。

醫療相關限制

·       不少綜合家傭保險對精神病、性病、先天性異常或畸形、不育、絕育、心臟病、癌病等設除外責任或限制。有些保單亦不保與吸毒、酗酒或非醫生處方藥物有關的治療。部分計劃對 HIV/AIDS 相關疾病也列為不保項目。

家傭綜合保險一般投保流程如下:

1.     先確認你是否僱主,並已經或即將與家傭簽訂僱傭合約。

2.     選擇保險公司及計劃,明確了解保障內容。

3.     填寫投保資料,包括僱主資料、家傭姓名、護照/身份資料、僱傭合約日期、工作地點等。

4.     收到保單後,核對生效日期是否配合入職日或外傭抵港日,因為部分計劃設有等候期,並非即日全面生效。

5.     保留保單副本及索償資料,日後如有醫療、補聘或其他受保事故,按指定時限提交文件索償。

其他要留意

部分計劃對家傭年齡、職務類型或收入亦有限制,例如不適用於某些陪月員、需駕駛職務或高收入家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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